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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寨社区关于对六十岁以上老人给予生活补助的决定
来源:侯寨社区 | 作者:侯寨社区管委会 | 发布时间:2011-06-10 | 选择字号:
 
一、前言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十二五”规划蓝图,农村的经济社会又迎来了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社区两委、全体党员及联户代表认真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纵观侯寨村的发展史,今天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其中包含有老一辈的心血和汗水。我村现有六十岁以上老人近300名,大都经历了人民公社、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农业学大寨、改革开放等历史时期,他们听党的话,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与时俱进,面朝黄土背朝天,为侯寨村集体经济和集体利益而无怨无悔的辛勤劳作。如今,他们都已步入晚年,有的生活甚至不能自理。吃水不忘挖井人,幸福全靠共产党,我们应当知道感恩。为了维护、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的敬老、养老传统美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侯寨村的实际,特作出对六十岁以上老人进行生活补助的决定。
 
二、补助对象及认定

    1、本村村民,其农民身份没有发生变动,长期在本村生活、劳动,年龄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和侯寨乡社会保障所办理的养老保障单为依据。
 
三、补助的开始与终止
    1、满六十周岁必须当月申请,从下月开始领取(每月11日至16日在村委会领取,如三组领取日为13日)。
    2、当月去世,从下月终止。
 
四、其他
    1本生活补助不与村民组的福利待遇挂钩,属村集体直补。
    2、本生活补助额暂定50元/每月,待村集体经济好转可提高,另行通知。
    3、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另议解决。
    4、本决定自2010年12月2日开始执行。
 
侯寨社区党支部
侯寨社区管委会
201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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