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2、年度财务计划及其各项收入和支出; 3、乡统筹费的收缴,村提留的预算方案和收缴、使用,劳动积累工、义务工的使用; 4、招待费开支和享受村补贴的人员及其补贴标准数额; 5、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和接受拨款、补偿费、捐赠款物的数额及其使用; 6、救灾、扶贫、助残等款的接收、发放情况; 7、水价电价及其水电费的收缴; 8、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村办学校、村建道路,以及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9、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土地等生产资料和各行业承包经营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 10、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1、被批准生育和结婚登记人员名单,计划外生育人员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使用; 12、村民普遍关心并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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