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社区村组干部的综合素质,坚持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侯寨社区采取多种学习方式,营造学习氛围,努力创造学习型社区。2012年5月24日晚上,侯寨社区村、组干部早早的来到会议室参加每周一次的社区例会。社区网格化管理周例会由社区主任郭海斌主持,例会的学习材料由各党支部委员轮流提供,今天的学习内容由社区副书记郭志强提供,内容是《人民日报》上的两篇文章:创新是一种责任;糊弄群众就是糊弄自己。
会议主要进行了三项内容,一是由郭志强副书记带领大家学习这两篇文章,二是各包组干部就近期“六大领域”走访入户排查情况做了汇报,郭主任就目前包组干部汇报的情况和大家共同进行交流,对有疑问、困难的事项进行讨论,共同解决。三是由郭元魁书记就网格化管理工作做了强调,要求大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各自个工作。
创新是一种责任
李世黎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我们正处在一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时代,一个迫切需要创新的时代。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创新不仅是方法,而且是精神;不仅是要求,而且是责任。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全球性问题明显增多,人类社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深刻变化的世界形势面前,推动人类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各国都在大力推进创新。特别是2008年国际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进一步认识到创新在提高本国综合国力与国际竞争力中的重要意义,纷纷把提高
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可以说,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哪个国家在创新问题上能够先行一步、高出一筹,哪个国家就能赢得发展主动权。
当代中国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加快,思想观念更加多样,同时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各种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迫切需要我们更加注重创新,切实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举措。从某种角度看,当代中国的各个领域、各项工作都需要创新,创新已经成为我们攻坚克难、再创辉煌的必然选择。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反复强调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大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明确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并把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不断出台支持、鼓励、推进创新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等,努力为创新提供条件和保障。
应当说,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在推进创新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领域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全社会创新意识不断增强,极大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但也必须看到,有的地区、部门和有的同志包括领导干部紧迫感不强、工作抓得不紧,创新的能力不够、办法不多,甚至不思进取、因循守旧,不敢创新、不愿创新。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更好地推进创新,就必须从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来看待创新,把创新作为一种责任落实到各个方面。
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推进创新,国家有责。这个责就是建立健全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制定实施有利于创新的政策措施。应坚决破除制约创新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加大对创新的投入,有效整合创新资源,积极探索创新模式,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推进创新,社会有责。这个责就是形成鼓励创新、爱护创新、尊重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应牢固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理念,大力倡导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风尚,积极培育宽松和谐、保障创新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凝聚创新力量。
进一步发挥人们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创新,人人有责。这个责就是致力于创新,敢于创新、善于创新,通过创新推进工作和事业。在创新问题上,每一个人都没有理由做旁观者、空谈者,而必须做参与者、行动者。应进一步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不惧风险的担当意识,自觉肩负起创新的责任和使命,努力提高创新能力、掌握创新本领,积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贡献。
糊弄群众就是糊弄自己
天津市东丽区政协副主席、华明街党委书记 张长河
对群众说话不算数,是大忌,糊弄群众就是糊弄自己;群众之事无小事,小事也要当事,更不能说不管.
整天抱怨群众的领导,不是好领导。有的干部认为自己辛辛苦苦为群众办事,群众还不买账,为什么?这恐怕要问他自己,不是方法不对头,就是工作没到位。
很多找我解决困难的群众都有一句口头语:你是父母官,有问题就找父母官。我这样回答:找我是应该的,群众是衣食父母。基层街道的“官”就是勤务员,虽然权力小,但责任大。
曾经有的村几百人来上访,每一次我们都由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时怨气鼓鼓,走时烟消云散。群众之事无小事,小事也要当事,更不能说不管。对群众态度不好的要转岗,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要下岗;处理不当的立即改正,赔礼道歉,补偿损失。
对群众说话不算数,是大忌,糊弄群众就是糊弄自己。这些年,我们坚持该办的事一定要办实、办成,该给的钱一分不少,确定的时间一天不拖。
要尊重群众意愿,不要规定群众必须干什么、怎么干,而是要引导群众选择干什么、想干什么。我们称之为群众选择法。难以安排的事用老办法,如拆迁、选房、分地,用抓阄就能解决。我们称为群众认可法。我们率先建立农村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架构,形成党支部、村委会、监督委员会新的管理机制。我们称为群众监督法。
面对群众、深入群众、知晓群众最担忧、最痛心和最急需的事,才能保证决策不出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