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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不容侵占 占地须依法办理
——侯寨社区执政践行纪实
来源:侯寨社区 | 发布时间:2015-01-26 | 选择字号:
 
 
 
 
    侯寨社区的近邻——“中原第一城”,异军突起,在资本运作的推动下,在市内各大集贸专业市场被搬迁的时刻,远离闹市的近邻侯寨,竟成了原钢厂转型换代的难得最佳机遇。于是引发了该企业的二次创业的热潮,钢厂在近一年时间中,利用转产后空余下来的场地,建起了一座规模宏达的集商贸、仓储、五金、百货 一体的商业集散市场。这一新事物的出现和产生,对侯寨乡、侯寨社区的经济发展和拓展,无疑是一件数得着的大好事。
    焦裕禄同志曾经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中原第一城”的投资扩建热,竟产生大火一样炎热的效应。也在撩拨着家家户户的人们,也想模仿者中原第一城的样子,企图以扩疆占地方式方法嫌作“治穷致富”梦想。
    然而天不遂人愿,少数人,仅是在外表上只看到其利的一面,而对于"中原第一城"具体实施运作缺乏真实的实际了解,如,如何取得土地承包权,怎样征得集体组织的同意,怎样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与获准,风险几何?大概不甚了解,于是仅凭一时冲动,就比着葫芦画起瓢来了。盲目的冲动和盲目的擅自侵占集体土地,以为己用。这样的不顾他人利益的行为。遭受到他人,集体组织的强烈反对与举报。这种违背法理,违反公众利益的个人行为,说实话是根本行不通的。盲目从事占用土地的行为人。忘记了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不得违背以侵占他人利益为代价这一公理的。既然做了,就须为此付出行为的代价。因为公理是以公平、公正、法制做底牌的。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侯寨一组就有人私自无偿占用土地用以扩建仓库。于是举报信,举报电话,一起飞入市、区、乡各职能部门,又被上级迅即反馈到基层社区。作为事发地组织领导也在为此而犯难。一边是违规乡亲,面熟面话,一边是追责的强势机关,又一面是众多的乡亲以审视的目光。看民选干部是不是秉公行政,是不是法律面前一碗水端平,是不是“专件软柿子捏".是不是”软的捏,硬的怯”,看见大家伙,吓一跌“的纸老虎,稻草人——摆设。”
    基于执行力、公平道义。基于稳定,平抑人心之滤,侯寨三委,于2015126日上午,党支部领导,管委会领导召开了《制止一组违设》的会议,经过研究,决心立即前往一组违建仓库工地,实行先礼后兵的制止违建拆除劝说。到了现场,主任,副主任和一组组长向其传达社区拆违建议。得到违建当事人的正面回应:“自行拆除”。该违建是否达到有违必拆,我们将拭目以待。
郭铁汉/文、图
                                    2015年 12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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