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印鉴一般包括村民委员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村财务负责人名章和村报帐员名章,是对外发生权责关系,承担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加强管理。
2、管理:村印鉴由村报帐员负责保管,并按规定程序使用,其他任何人无权保管和使用。
3、使用:
(1)程序。申请-批准-盖章,即由用印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村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村报帐员盖章。对村民日常事务使用公章,可由村财务负责人事先授权给村报帐员,月底进行汇总审批,也可以逐笔审批;对村内的其他重大项目动用印鉴,或与本村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关系动用印鉴时,必须经村“两委”成员集体研究,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村报帐员方可盖章。
(2)登记。村里要建立“印鉴使用登记簿”,序时登记印鉴的使用情况,以明确责任,确保印鉴的使用安全。
(3)责任。①未经村财务负责人批准,村报帐员擅自为他人盖章的,除要承担违规操作责任外,还要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②须经村“两委”成员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村财务负责人擅自做主批准用印的,除要承担违规操作责任外,还要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同时,如果村报帐员明知村财务负责人越权审批而给予盖章,或制止无效,但未向村“两委”其他成员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交接:村委会换届选举后,上一届村委会应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七日内移交村委会公章。村委会成员在届内被集体罢免的,村委会公章由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暂时保管,待新的村委会产生后,再移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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