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切财务收支,必须取得合法原始的凭证,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并签署监督意见。
二、 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加盖审验章,报村两委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
三、 每个月的25—30日由报账员到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入账,超过一个月的账目不予审核。
四、 村(社区)级予留备用金10000元。
五、 办公费用一般应占总收入的1%左右。
六、 经济交往费用一般控制在所办事项的1—5%范围内。
七、各村(社区)的支出,500元以内的由该村明确的审批人审批签字,500—2000元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共同签字,超过2000元的支出必须经村两委集体研究,通过后审批人签字(重大事项需附村两委会议记录),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未按审批权限审批的各项开支。
八、招待类支出:村级可起火设立工作餐。工作人员到村开展正常工作,必要时可在村就餐,不准外出就餐,推行零基招待费。
九、移动电话的控制:各村正职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移动电话的,购买移动电话费用自理,手机话费报销每月不得突破200元。
十、对办公电话的管理:行政村电话一律不准安装私人住宅,使用私人电话的,每月报销电话费最多不起过50元,村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安装电话或报销话费。
十一、专项控制商品的购买和使用:原则上不准用公款购买或使用汽车、摩托车、录像设备、空气调节器、各种音响设备、照相机、微机、打印机、电视机等专项控制商品。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购买的,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写出书面申请,经乡纪委审核后方可购买。
十二、因工作需要,需购买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单价未超过500元,但属批量购买,总价格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写出书面申请,经乡纪委审核后方可购买。
十三、汽车油费村两委研究制定使用标准,报乡纪委审批。
十四、干部报酬干部及其他管理人员实行定编、定岗、定酬,干部无论一人几职,报酬只领一份。村干部工资额标准必须经村两委研究决定,组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每人一次性发放800元以上的补助、奖金等必须经乡纪委审核。
十五、外出考察:村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必须提前向乡纪委写出书面申请,如实申报外出学习、考察的内容、时间、路线和参加人员,申请经乡纪委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一切费用自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六、收支管理制度:不准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不准用公款参与营业性歌厅、舞厅、桑拿浴、钓鱼等高消费娱乐、保健活动。
十七、报刊征订,按政策规定,大村(社区)(1500口人以上)全面不超过800元,小村(1500口人以下)全年不超过500元。村、组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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